笔记 - 《泛演化逻辑引论》
March 23, 2005何新的《泛演化逻辑引论》一书第二篇文章是“论逻辑思维的本体论基础”。它在第一页就说到:“黑格尔的逻辑体系首先是从这样一个假设出发的。他假定,在宇宙的自然历史中,存在着一种先于人类思维而存在的客观逻辑结构(宇宙本体的理性结构)。由这个假定出发,他进一步导出的结论是 – 人脑中作为主观思维法则的逻辑结构,乃是对这种客观逻辑结构和理性秩序的模写或模拟。
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在主体(人)和客体(自然)之间,恰好存在一个能够通讯和反馈(通过感性和知性)、控制和调节(通过理性和实践)的动态控制系统。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黑格尔认为有两种“理念”,即绝对理念与相对理念。因为人的理性只是相对理性,自然的理性才是绝对理性。也正是因为如此,黑格尔把他的逻辑体系分为两个部分,即客观逻辑(本体逻辑)和主观逻辑(思维的逻辑)。
黑格尔说:“一般说来,我们在使用概念、判断、推理、定义、分类等等形式时,我们内心深处就直觉到 – 它们不仅仅是主体思维的形式,而且是客体固有的理性形式。”(《逻辑学•导论》)
形式逻辑学者们一般都认为,概念来源于人脑对客体(现象或事物)的抽象和概括,是主观的产物。数理逻辑甚至认为概念只是被主体所设定的逻辑符号、语言记号或逻辑函项,并且否定类概念的实在(罗素)。但黑格尔认为,概念在客体中具有实体性的存在。对此,列宁说到:“在普通逻辑中,形式主义地把思维和客观性分隔开来。在这里,思维仅仅被认为是纯粹主观的和形式的活动,客观的东西则被认为和思维相反,是某种固定的和本来就是如此的东西。但是这种二元论是不真实的……”
接下来,何新又引入了“历史概念集合”来说明问题,并形象化地使用了时间与空间坐标(T.S坐标)来进行表达。在这里,他提出了下列一些观点:
•从(时间、空间)坐标上来看,宇宙中一切事物,包括宇宙自身,无不是在运动之中,并且都在不断地发生和消灭。由于这些物在“时间”轴上变化着,那么,其自身形态也就是在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比如说人,他从出身到死亡这么一个过程中,就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今天的他已不是昨天的他。可见,一物在不同的时间区间内,自身对自身是不同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某物在自身的否定中,规定其自身仍为同一物。”
•一物在“时间”轴上既变异着,又超越这种变异而保持自身实体的同一体。就用前面那个例子来说,一个人虽然在从出身到死亡这么一个过程中,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虽然今天的他已不是昨天的他,但他依然还是他,依然还是这个人。这种演化过程,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物作为主体,通过对其次生形态(在时间轴上不同的它自身),不断进行自我抽象的逻辑进程。黑格尔也说到:“实体本身就是主体,……一个实际存在物的持续存在,或者说,实际存在物的实体。乃是一种自身同一性……不过自向同一就是纯粹的抽象,而纯粹的抽象就是思维。因此,……所谓理性,就是一种形成过程。”这是一种物自己的抽象,是一种客观的抽象。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抽象,都只是指由人脑对事物进行的主观抽象。
实际上,宇宙中的一切存在物,由于无例外地存在于时间的流序中,并且不例外地在时间中对自身形态既发生变异,又保持自身的连续性即同一性。因此,这一过程事实上就是一种从自身中“抽象本质属性、舍弃非本质属性“的自我抽象,这乃是一种客观的、通过客体自身而达到的抽象。
在T.S坐标上:
•主观抽象发生于空间轴上,而客观抽象则发生在时间轴上。主观抽象的对象,是某一个“类”在空间坐标上的外延存在。
•主观抽象由人脑、主体作出,而客观抽象来自事物自身的历史演化过程。客观抽象的对象,则是一个“类”在时间坐标上的外延存在。
前者呈现为类的异在,而后者则是类的自在。前者是非历史的类,即非历史概念集合,它是传
统逻辑研究的对象。而后者则是具有历史同一性的类,即历史概念集合,它是辩证逻辑研究的
对象。前者具有偶然性,后者则具有自然的必然性。
人脑对客体的主观抽象,就其实质看,乃是对客体在历史演化中的客观抽象的非自觉模拟或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