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形式分类及说明
April 22, 2005影响(权力是影响的一种形式)
+有意(这种影响是有意的,目的是让其他人服从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为后者服务)
1.武力(权力的终极形式,用物理的方式打击他人的身心,使其屈服于掌权者的意志)
a.物质(针对肉体的打击或限制)
•暴力(直接针对肉体进行打击或毁灭,包括处死,肉体的折磨,酷刑等形式)
•非暴力(不对身体进行直接的打击,但用限制人身自由或行动的方法达到制服他人的目的,如拘禁、流放、驱逐出境,以及反抗时用到的“静坐”、绝食等)
就武力方式来讲,有时并不能很好的区分暴力和非暴力这两个形式。
b.精神(对精神进行摧残、限制,如进行批斗、不允许言论自由等)
2.操纵(当掌权者对权力对象隐瞒他的意图,并在事实上做到使权力对象追随他的愿望而行动时,这就是操纵)
a.限制性操纵(掌权者通过秘密控制信息渠道,限制或有选择地决定权力对象的信息供应,如对新闻、媒体进行审查,筛选有利于掌权者的信息,只给予权力对象部分信息,从而使其对信息仅有有限的了解,因为只能做出有限的选择。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就只能顺着掌权者给的信息作出反应)
b.受控性操纵(掌权者不露声色地反复灌输某些根据它的需要而加工的积极的或消极的态度、信息,使权力对象在这些信息的影响下,作出顺应掌权者需要的反应)
3.说服(掌权者通过向权力对象提出种种理由、呼吁或劝告,然后权力对象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态度,独立地评估其内容之后,接受掌权者的意见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那么,就可以说是掌权者成功地说服了权力对象)
4.权威(由命令与服从构成的关系一般就称为权威。在这种形式里,掌权者通过向权力对象下达命令而实现自己的意志,这个关系中,前者是命令者,后者是服从者)
a.强制(以施加武力或剥夺利益相威胁,使权力对象服从。通常暴虐的专制社会就使用这种权威)
b.诱导(这种权威的形式中,掌权者靠给予奖励或好外,或仅仅是给予奖励或好外的承诺,诱使权力对象按照其意志行动。这种方式在一般社会中普遍使用)
c.合法(合法权威这种权力关系中,掌权者拥有公认的或法定的发布相关命令的权力,而权力对象只有公认的或法定的服从义务。)
d.合格(这种权威在需要专业知识或技能的领域广泛存在,在这里,掌权者拥有在相关领域的优秀的专业技能,权力对象因此才服从其发出的命令。如你生病会自愿的听从医嘱,打官司时充分考虑律师的意见并受其影响行事)
e.个人(这种关系中,对象出于愿意讨好或效劳另一人,仅仅是由于后者自身的一些特性,如美丽、幽默、受尊敬等。这种权威有时也和其他的权威形式相结合)
+非有意(非有意影响不是权力的形式,它是人与人之间自然的、随意的影响和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