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 《泛演化逻辑引论》[3]

March 24, 2005

在本书的第三篇文章中,何新专门对其提出的”历史概念类集”作了介绍。

与以往的逻辑理论不同,黑格尔是一个公然主张矛盾结构是思维的合理形式的人。古典逻辑以思维中的一般概念系统为研究对象,与此相对应的是,黑格尔提出的新逻辑,则是以”历史概念类集”为研究对象的。这种特殊的概念系统有以下的特征:

·这种概念系统中的每一个概念,都与一定的时间坐标相关联。
·通过在系统中一系列概念的有序过渡,这种概念系统描述了某一事物的发展进程。
·这种系统中的每一个概念,都对应于事物的一定历史阶段。

他把这种用以描述事物发展历史的概念系统命名为历史概念类集,简称”历史集合”,它是定义是:若有一个概念类集A,其中的每一子概念{a1,a2,…an},均分别对应于某一客体A的历史发展进程,而且彼此之间具有递进有序的时序关系,则我们称集合A为描述客体A的历史概念类集。其一般形式可规定为:A{ a1,a2,…an}。

对于一个历史概念类集来说,它对自身的分类划分,是在历史发展中进行的。这种历史的分类过程,是一个对象通过自身的形态变化,对自己进行新的规定,从而客观地划分自身的过程。

在引入时态坐标的条件下,历史概念集合的种概念,可以与它的一个单属概念相等同。

在一个历史概念集合中,概念的逻辑关系是由简单向复杂地发展出来的,它的发展规律是:同一关系 -> 矛盾关系 -> 交叉关系 -> 对立及种属关系(黑格尔的说法是:同一 -> 差别 -> 对立)。换句话说,历史概念集合作为独立的概念系统,最初是由自身同一的单一性概念,逐渐演化为多元化和多样性的复杂概念以及复杂的概念关系。

何新认为,虽然黑格尔并没有在他的著作中提出过这么一个概念,但是,”深入解读他的著作却不难找出证据,证明他的全部逻辑理论,完全是针对历史概念类集的性质而建立的。”他引证黑格尔的话说到:”概念的运动的规律是 - 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概念的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黑格尔,《逻辑学》上册) 黑格尔在这里所说的”它”,是指”理念”、”绝对精神”。即自身运动着,并在运动(发展)中不断自我区分、自我对立化从而形成新概念的逻辑进程。这种运动着的”理念”,实际上就是前面所研究的”历史概念集合”。


笔记 - 《泛演化逻辑引论》

March 23, 2005

何新《泛演化逻辑引论》一书第二篇文章是“论逻辑思维的本体论基础”。它在第一页就说到:“黑格尔的逻辑体系首先是从这样一个假设出发的。他假定,在宇宙的自然历史中,存在着一种先于人类思维而存在的客观逻辑结构(宇宙本体的理性结构)。由这个假定出发,他进一步导出的结论是 – 人脑中作为主观思维法则的逻辑结构,乃是对这种客观逻辑结构和理性秩序的模写或模拟。

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在主体(人)和客体(自然)之间,恰好存在一个能够通讯和反馈(通过感性和知性)、控制和调节(通过理性和实践)的动态控制系统。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黑格尔认为有两种“理念”,即绝对理念与相对理念。因为人的理性只是相对理性,自然的理性才是绝对理性。也正是因为如此,黑格尔把他的逻辑体系分为两个部分,即客观逻辑(本体逻辑)和主观逻辑(思维的逻辑)。

黑格尔说:“一般说来,我们在使用概念、判断、推理、定义、分类等等形式时,我们内心深处就直觉到 – 它们不仅仅是主体思维的形式,而且是客体固有的理性形式。”(《逻辑学•导论》)

形式逻辑学者们一般都认为,概念来源于人脑对客体(现象或事物)的抽象和概括,是主观的产物。数理逻辑甚至认为概念只是被主体所设定的逻辑符号、语言记号或逻辑函项,并且否定类概念的实在(罗素)。但黑格尔认为,概念在客体中具有实体性的存在。对此,列宁说到:“在普通逻辑中,形式主义地把思维和客观性分隔开来。在这里,思维仅仅被认为是纯粹主观的和形式的活动,客观的东西则被认为和思维相反,是某种固定的和本来就是如此的东西。但是这种二元论是不真实的……

接下来,何新又引入了“历史概念集合”来说明问题,并形象化地使用了时间与空间坐标(T.S坐标)来进行表达。在这里,他提出了下列一些观点:
•从(时间、空间)坐标上来看,宇宙中一切事物,包括宇宙自身,无不是在运动之中,并且都在不断地发生和消灭。由于这些物在“时间”轴上变化着,那么,其自身形态也就是在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比如说人,他从出身到死亡这么一个过程中,就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今天的他已不是昨天的他。可见,一物在不同的时间区间内,自身对自身是不同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某物在自身的否定中,规定其自身仍为同一物。
•一物在“时间”轴上既变异着,又超越这种变异而保持自身实体的同一体。就用前面那个例子来说,一个人虽然在从出身到死亡这么一个过程中,不断地对自身相变异着,虽然今天的他已不是昨天的他,但他依然还是他,依然还是这个人。这种演化过程,就可以理解为是一物作为主体,通过对其次生形态(在时间轴上不同的它自身),不断进行自我抽象的逻辑进程。黑格尔也说到:“实体本身就是主体,……一个实际存在物的持续存在,或者说,实际存在物的实体。乃是一种自身同一性……不过自向同一就是纯粹的抽象,而纯粹的抽象就是思维。因此,……所谓理性,就是一种形成过程。”这是一种物自己的抽象,是一种客观的抽象。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抽象,都只是指由人脑对事物进行的主观抽象。

实际上,宇宙中的一切存在物,由于无例外地存在于时间的流序中,并且不例外地在时间中对自身形态既发生变异,又保持自身的连续性即同一性。因此,这一过程事实上就是一种从自身中“抽象本质属性、舍弃非本质属性“的自我抽象,这乃是一种客观的、通过客体自身而达到的抽象。

在T.S坐标上:
•主观抽象发生于空间轴上,而客观抽象则发生在时间轴上。主观抽象的对象,是某一个“类”在空间坐标上的外延存在。
•主观抽象由人脑、主体作出,而客观抽象来自事物自身的历史演化过程。客观抽象的对象,则是一个“类”在时间坐标上的外延存在。
前者呈现为类的异在,而后者则是类的自在。前者是非历史的类,即非历史概念集合,它是传
统逻辑研究的对象。而后者则是具有历史同一性的类,即历史概念集合,它是辩证逻辑研究的
对象。前者具有偶然性,后者则具有自然的必然性。

人脑对客体的主观抽象,就其实质看,乃是对客体在历史演化中的客观抽象的非自觉模拟或模仿。